會議訊息

「108-109年度臺東縣政府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委辦計畫」 跨局處平台會議


會議時間

109年02月11日(星期二) 上午10:30

會議地點

台東縣政府第三會議室

討論事項

  1. 經濟部已函送第四批次提案核定函,其中「成功生態公園營造計畫」案,為成功鎮公所提案,並由公所自行辦理,因環保署規定不補助鄉鎮公所辦理,提請討論執行單位。
  2. 本府配合水利署辦理本計畫成立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協助擬訂整體工作計畫書向中央單位爭取經費,並針對計畫案件辦理公民參與、生態檢核等相關作業,因案件涉及各局處,於本次會議上商討顧問團辦理事項及各單位間配合事項。

會議決議

  1. 針對「成功生態公園營造計畫」一案由縣府城環科接手辦理,環保局配合協助,成功鎮公所須參與討論及與地方溝通協調。
  2. 「成功生態公園營造計畫」一案位於成功汙水處理預定地,需確定與未來汙水廠建置計畫不會產生衝突。
  3. 環保局無工程人員可以支持執行工程案,以往皆請建設處協助,故規劃工程部份須請城鄉環境工程科協助辦理,工程完工後環保局可負責未來的維護管理。
  4. 「成功生態公園營造計畫」一案基本上為非制式汙水處理工程,整合地景和環境以簡易的生態工程處理,並非設施的置入,未來主要機能希望能以公園或結合環境教育等。
  5. 「成功生態公園營造計畫」現階段如向中央提報座汙水處理設施,建置期程可能以6~8年起跳,中間空窗期應是接續並解決現況急迫之汙水處理需求。
  6. 第三批次「大武漁港環境營造計畫」建議先由總顧問與各單位溝通,將各區塊的整體構想、定位方向確立後,再來做跨局處的協調溝通;針對規劃部分,在公民參與中地方民眾、NGO發散的意見及想法,希望透過總顧問來溝通說明。
  7. 下一次跨局處會議由水利科召開,顧問團隊提出未來協商的議題,並建議請南仁湖集團及相關單位出席參與討論。
  8. 水利署第四批次提案,建議請承辦單位於2月底完成工程發包作業。